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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中俄科创新图景——《2020—2025年中俄科技创新合作路线图》解读

近年来,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加强两国在科学、技术与创新领域的务实合作成为新时代的重点任务之一,在该领域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对两国经济发展与守望相助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6月5日,习近平主席与普京总统宣布2020年、2021年举办“中俄科技创新年”。为更好地规划未来的主要合作方向,推动中俄科技创新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化,双方着手制定《2020—2025年中俄科技创新合作路线图》(以下简称《路线图》)。

2020年8月26日,“中俄科技创新年”开幕式在钓鱼台举行,在孙春兰副总理和戈利科娃副总理的共同见证下,中国科学技术部部长王志刚与俄罗斯科学与高等教育部部长法利科夫共同签署了《路线图》。作为中俄科技创新合作领域的纲领性文件,《路线图》一经发布,即受到了两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路线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1992年12月18日)框架内实施,根据中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2016年5月)、《俄罗斯联邦科技发展国家计划》(2019年3月)等相关战略规划范围寻找最大公约数。

《路线图》总体目标包括系统性梳理合作成效及前期经验,为中俄科技创新合作的参与者提供指导意见;商定中俄作为伙伴国未来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优先发展方向;确定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重点合作项目并推动实施;促进科技创新领域人才的联合培养与双向交流;推进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和科研团队建设;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提升科技创新对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深化与其他国家在国际组织框架内的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创新网络建设,携手应对关乎人类健康与福祉的全球性挑战。

为保证《路线图》的顺利实施以及中俄科技创新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任务启动之初便确立了聚焦战略目标、促进跨界协同、保证人才供给、优化创新生态、实现互利共赢等五项基本原则。

《路线图》明确指出,两国的优先合作领域包括科学研究、创新合作、科技交流、大科学项目、世界级科学教育中心、科学基金以及联合会展活动等。

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俄科技创新合作拥有相对完整的合作框架和成熟的合作机制,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格局。两国科技创新优先发展方向的一致性、比较优势的互补性以及双边合作的互利性为进一步加强中俄科技创新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中俄两国将共同致力于扩大科技创新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为两国人民共谋福祉。

作者系清华大学俄罗斯研究院秘书长、副研究员